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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

评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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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对任课教师评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6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佛职院字【2018】95号)及本学期《关于本学期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管理的通知》(2022年2月28日通知)精神与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对任课教师评教的通知,要求如下:

二级学院评教

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开展本学期对所归属的任课教师进行评教,按《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佛职院字【2018】95号)要求,二级学院督导组对任课教师的评教成绩占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的20%。(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生评价50%+校级督导评价30%+二级学院督导组评价20%)

二级学院督导组评教成绩构成(总分100分)

(1)教学基本工作规范。包括积极接受教学任务安排、自觉遵守教学纪律、不随意调停课等,占30%。

(2)教学基本文件完备情况。包括课程标准或大纲、授课计划或实训任务书、实习计划、教案、PPT课件等,25%。

(3)教学日志填写,作业、学生实习周记、报告批改情况,25%。

(4)参与专业建设情况。包括参与人培方案拟定、参与教研活动、参与教学能力大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教改项目等,占20%。

评教要求

(1)二级学院督导对课任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规范与教学纪律遵守情况的评定参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修订)》(佛职院字【2018】115号)要求进行;

(2)基于以上二级学院督导组评教成绩构成与要求,2021-2022年度教学质量奖的评定,各二级学院根据督导办公室发布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分数排名进行评定,不另行加设评定条件。

(3)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归所属二级学院评教;行政兼课教师由所承担的主要课程归属学院负责评教。

各学院于7月1日下班前将评教成绩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陈瑞萍老师企业微信,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503陈瑞萍老师。

                                                       督导办公室(质量监控办)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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