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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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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二级学院对任课教师评教及教师查询教学测评成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15   点击数:


关于2023-2024学年第学期二级学院对任课教师评教及教师查询教学测评成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临近期末,现就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如下通知:

一、教师查询教学测评成绩问题反馈

学校已于第16周始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教学测评。为了避免测评过程中出现漏评误评,各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对相关学生教学测评成绩进行查询。具体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查询教师是否有漏评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程),尤其要关注现代学徒制课程,所有学徒制课程要参加学生评教

2.查询教师是否在教学管理系统上有教学任务而实际没有进行授课现象;

3.查询所在学院的校内兼课教师是否进入评教系统参加学生测评;

4.老师查询个人评教成绩是否存在明显偏差(例如课程评教成绩为0分);

5.教师查询与反馈问题时间

(1)查询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9:00-4日下午16:30;

(2)反馈时间:1516:30前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反馈;

6.说明与要求

(1)这次评教是由教学质量管理系统与教务处数据对接实现的。这次安排对相关信息查询主要是为了保证学生测评信息的正确性,以便对漏评误评的及时组织改进;

(2)各二级学院对查询发现的情况以学院为单位按时反馈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联络员按要求与时间发送“二级学院教师查分情况反馈表”(附件3至督导办孙楠老师企业微信由于查询成绩时还处在评教(补评)动态过程中,教师查看到的评教成绩可能不是最终成绩;

(3)请二级学院督导组负责人和教师重视此项工作,以便对个人评教相关事宜产生影响;

(4)查询成绩指引详见《附件1: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教师版》。

二、二级学院对任课教师评教

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佛职院字[2018]95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二级学院对任课教师评教,要求如下:

1.二级学院评教

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开展本学期对所归属的任课教师进行评教,按《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佛职院字[2018]95号)要求,二级学院督导组对任课教师的评教成绩占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的20%。

2.二级学院督导组评教成绩构成(总分100分)

(1)教学基本工作规范。包括积极接受教学任务安排、自觉遵守教学纪律、不随意调停课等,占30%;

(2)教学基本文件完备情况。包括课程标准或大纲、授课计划或实训任务书、实习计划、教案、PPT课件等,25%;

(3)教学日志填写,作业、学生实习周记、报告批改情况,25%;

(4)参与专业建设情况。包括参与人培方案拟定、参与教研活动、参与教学能力大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教改项目等,占20%。

3.马克思主义学院本学期的评教按本学期初提交至督导办的评教方案执行。

4.评教要求

(1)二级学院对任课教师的评教由二级学院督导组按要求组织开展,由督导组全体成员评出成绩,二级学院督导组组长审核通过。二级学院督导对课任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规范与教学纪律遵守情况的评定参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修订)》(佛职院字[2018]115号)要求进行;

(2)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归所属二级学院评教;行政兼课教师由所承担的主要课程归属学院负责评教;

(3)二级学院督导组评教需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 二级学院督导版》;

(4)各二级学院在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本项工作,于1月10日下班前在评教系统导出并按要求编辑好“二级学院督导组评教成绩汇总表”(具体操作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督导办公室陈瑞萍老师企业微信,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陈瑞萍老师(办公室:行政楼503)。

附件

1.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教师版

2.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 二级学院督导版

3.二级学院教师查分情况反馈表

督导办公室(质量监控办)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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